馬來西亞品牌注冊
馬來西亞品牌注冊是受馬來西亞商標法所保護的。 馬來西亞商標法于1983年9月1日正式生效,而這商標法被名為《1983年商標法實施細則》。這部商標法廢除了馬來亞、沙巴和沙撈越三地區(qū)各自的商標法規(guī)和申請程序,使馬來西亞品牌注冊有了一部統(tǒng)一的商標法。此外,馬來西亞于1989年成為《保護工業(yè)產權巴黎公約(斯德哥摩文本)》的成員國之一。同時,馬來西亞也成為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成員國之一。在馬來西亞,商標權是以注冊優(yōu)先為主的。可注冊的馬來西亞品牌種類包括商品商標、系列商標、聯(lián)合商標、證明商標和防御商標。系列商標和防御商標均被為聯(lián)合商標。
馬來西亞品牌注冊辦理所需資料:
(1) 填寫商標注冊委托書,須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
(2) 申請人名稱(申請人為法人需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加蓋清晰公章;申請人為自
(3)然人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加簽字和個體工商戶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或掃描件加蓋清
(4) 晰公章和簽字;海外人士只需提供護照即可);
(5) 申請人地址(申請人為法人的申請地址需與營業(yè)執(zhí)照上的地址一致);
(6)清晰的商標圖樣;
(7)確認要注冊的商標類別以及列明要注冊商標的商品或者服務。
馬來西亞品牌注冊流程:
(1)品牌設計 - 馬來西亞商標注冊申請之前可委托馬登設計或自行設計品牌。
(2)品牌查冊 - 品牌查冊服務:一種是代理政府查冊服務。商標查冊后會有一份詳細的報告提供給申請者作為參考并決定是否持續(xù)到第三個流程。
(3)品牌申請 - 品牌注冊申請文件遞交至馬來西亞商標注冊局。
(4)品牌受理 - 馬來西亞商標注冊局處會發(fā)一個受理編號的回執(zhí)給申請人。
(5)品牌審查 - 品牌標審查分為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兩個過程。
(6)品牌公告 - 品牌審查通過后,品牌注冊資料將刊登在公告欄,為期3個月。
(7)品牌注冊 - 若沒有人在品牌公告期間提出異議的話,申請者的品牌注冊將會被馬來西亞商標注冊局審批成功注冊。待申請者繳付注冊費給當局,商標注冊局會安排寄送馬來西亞商標注冊證書給申請者。這整個流程需要12至18個月。成功注冊后有效期為10年,期滿前的六個月內需安排續(xù)展商標注冊事宜。
(8)品牌上訴 - 若有人在商標公告期間提出異議的話,而馬來西亞商標注冊局也裁定受理異議的申請,申請者的品牌注冊將會不被審批。若申請者收到不受理的回執(zhí),申請者可以選擇上訴。若上訴成功,申請者可以持續(xù)到第五個流程。
如需進了解馬來西亞品牌注冊,歡迎隨時撥打登尼特電話咨詢,馬來西亞電話:603-21418908,傳真:603-21418908; 香港電話: 852-27826888, 傳真: 852-34262391; 中國電話: 86-755-82143181, 傳真: 86-755-8243182; Email: mytannet@gmail.com (馬來西亞),235572508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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