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融資手段之BOT模式融資
項目融資是近些年興起的一種融資手段,是以項目的名義籌措一年期以上的資金,以項目營運收入承擔債務償還責任的融資形式。形式有很多,也比較靈活,至于趨勢,每一種模式都有適用的領域和趨勢。今天主要介紹一下BOT模式的項目融資。
項目融資的BOT模式是指國內(nèi)外投資人或財團作為項目發(fā)起人,從某個國家的地方政府獲得基礎設施項目的建設和運營特許權(quán),然后組建項目公司,負責項目建設的融資、設計、建造和運營。BOT融資方式是私營企業(yè)參與基礎設施建設,向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的一種方式。BOT方式在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稱謂,我國一般稱其為“特許權(quán)”。
以 BOT方式融資的優(yōu)越性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減少項目對政府財政預算的影響,使政府能在自有資金不足的情況下,仍能上馬一些基建項目。政府可以集中資源,對那些不被投資者看好但又對地方政府有重大戰(zhàn)略意義的項目進行投資。BOT融資不構(gòu)成政府外債,可以提高政府的信用,政府也不必為償還債務而苦惱。
其次,把私營企業(yè)中的效率引入公用項目,可以大提高項目建設質(zhì)量并加快項目建設進度。同時,政府也將全部項目風險轉(zhuǎn)移給了私營發(fā)起人。
第三,吸引外國投資并引進國外的先進技術和管理方法,對地方的經(jīng)濟發(fā)展會產(chǎn)生積極的影響。BOT投資方式主要用于建設收費公路、發(fā)電廠、鐵路、廢水處理設施和城市地鐵等基礎設施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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